本報訊(通訊員 孫娜娟)近日,,市民李女士很是心煩,,剛買不到一個月的水壺突然掉底,差一點兒燙傷了自己,,找商家理論,,結(jié)果對方拒不賠償,。
當(dāng)日晚上,李女士把暖壺放在臉盆里,,用熱水器燒水,。水開后,李女士小心地拎起暖壺,,輕輕左右擺動暖壺試圖把壺底的水倒掉,。沒想到,“砰”得一聲,,暖壺的底突然掉下來,,壺旦摔在地上破碎,滾燙的開的水花一下濺到李女士的腿上和腳面,,她趕緊挽起褲腿,,小腿上已是一塊塊的發(fā)紅,幸好冬天穿的比較厚,,否則,,李女士在劫難逃非得燙傷不可,。這水壺是李女士半月前在附近小攤上買的,她拿起這個掉底的粉紅色塑料外殼暖壺找到商家理論,,但商家借口拒不賠償,。李女士很是氣憤,這樣的商家誠信何在,?這樣哪能贏得顧客,?因李女士傷勢不重,又沒索要發(fā)票,,只好自認(rèn)倒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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