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通訊員 郄錦婷 記者 閆韶紅)9月17日晚7點多鐘,市老年大學合唱團的張女士騎自行車外出辦事,,回家路過天燃氣公司門口時,,看見地上扔著一個新挎包,她撿起包在原地守候了一會兒,,沒人來找,,便帶包回家。
等回到家,,正巧丈夫也下班回來,。兩人打開包一看,里面裝著一個超市親情卡,、身份證,、28塊錢,,還有一張購物小票,身份證上的姓名顯示為曹女士,。丈夫說:“丟包的人肯定正著急呢,,可失主怎么聯(lián)系呀?”經(jīng)過一番仔細查看,,兩人無意中發(fā)現(xiàn)購物小票被面有個手機號碼,,遂撥打該電話號碼進行聯(lián)系。接電話的是一位男子,,說自己是百姓藥房的工作人員,,身份證上的曹女士正是自己的同事。經(jīng)失主曹女士回憶,,上班途中,,她途經(jīng)天燃氣公司門口遇見熟人,很可能是下車說話時不慎將挎包掉在地上,,當時自己并沒發(fā)覺,,徑直到藥房上班了。因為正在值晚班脫不開身,,曹女士無法前去認領(lǐng),就讓男朋友代為領(lǐng)取,,并表示感謝,。之后,張女士又收到失主曹女士發(fā)來的手機短信,,感謝她及時聯(lián)系失主歸還挎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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