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孫新亮)食物中毒,、交通事故,、飛機航班延誤等過去難以界定的風險首度被納入旅游保障范圍,每人最低賠償限額從此前的9萬元提高到最低20萬元、最高80萬元,。2010年1月1日起,,旅行社責任保險全國統保在全國2萬多家旅行社全面啟動,,現有旅行社責任險保障不全導致的“索賠難,、理賠慢”局面有望得到改善。
引入“第三方”化解定責難
以前旅責險的“定責難”,,一大主因就是保險公司既做“運動員”,,又做“裁判員”。以往,,游客在旅途中發(fā)生意外后,,如果責任不明確,而又沒有公安司法等部門介入裁定,,那么,,旅行社是否應該承擔責任,承擔多少責任,,往往全由保險公司一家說了算,,難免出現偏頗。這也是為什么很多旅行社不得不“請”游客先到法院去起訴自己的原因,。為此,,旅責險統保首次引入保險經紀公司來提供專業(yè)保險經紀服務,并成立由旅行社代表,、保險公司,、保險經紀公司、旅游行業(yè)專家,、法律專家和醫(yī)學專家共同組成的“事故鑒定委員會”來擔任專職“裁判員”,。保險經紀公司代表投保人利益與保險公司進行專業(yè)洽談,初步化解“定責難”,。
交通事故,、精神賠償納入保險
新版保險的責任范圍更廣,將旅游交通事故,、食物中毒等明確列入保障范圍,。業(yè)內人士表示,以前責任險不含交通事故和食物中毒,,而這兩個方面的事故發(fā)生率占旅游業(yè)事故率的90%,。這是旅行社責任險很難得到賠付的主要原因之一,。新的旅責險統保項目中,團隊游客在旅游行程中發(fā)生的財產損失,,如行李,、衣物、數碼相機,、筆記本電腦,、手表、手機等丟失或損壞,,也將在保險范圍之列,,精神賠償也被正式納入保險范圍,,最高2萬元,。同時,保障額度也有所提高,,每人賠償限額從原來的9萬元提高到最低為20萬元人民幣,,保障額度還設置了20萬至80萬元的8檔限額供旅行社自由選擇。除基本責任險之外,,還設置了可供選擇的5種附加險,,如旅程延誤險、旅行取消險,、緊急救援費用險等供旅行社選擇,。
千元內損失由導游當場賠付
今年,旅責險統保項目正式實施后,,如果旅游途中出現事故,,游客或旅行社工作人員只要電話報案,對方將委派事故調解員迅速抵達現場,。如果事故清晰,,損失在1000元人民幣(境外游500美元)以內,將由導游或領隊先行當場賠付游客,。如果損失較為嚴重,,為該保險項目特設的事故鑒定委員會將介入,定損定責,,承保的保險公司將無條件買單,。這比起以前的通過法院或其他仲裁機構來定責,其理賠要快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