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通訊員 孫娜娟)6月13日上午,家住城北農(nóng)村的魏先生進城辦事,為了節(jié)省時間租了一輛“出租車”,。可令他沒想到的是,,不但耽誤了時間還多花了50元車費。
當(dāng)日上午,,魏先生進城辦事,,因家正蓋著房子,所以時間非常寶貴,。為節(jié)省時間,,他租了一輛“出租車”。這輛“出租車”本來是一輛私家車,,為了掙錢也干起了出租,。進城后,魏先生很快就辦完了事,,剛好10點鐘,,魏先生心想半個小時就可以到家了??蓻]想到,,此時出租車司機說他有個朋友打電話要他到車站去接。就這樣,,他們來到車站,,等接到他朋友后,,朋友要請他吃飯,,出租車司機也沒推辭就答應(yīng)了。魏先生租車時就付給了出租車司機60元車費,,這時出租車司機拿出10元錢給魏先生,,讓他去等回村的班車。如果坐班車來回10元錢就夠了,,打車本來是為了節(jié)省時間,,魏先生本想理論,但由于和出租車司機認識,,一向忠厚老實的他怕傷了和氣,,也沒說什么,,只好自認倒霉,就到路旁去等班車,,等到家后已經(jīng)兩點了,。
責(zé)任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