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王登強)記者從市民政局獲悉,,省民政廳,、省委組織部,、省財政廳日前聯(lián)合發(fā)出通知,,從今年10月1日起,再次提高部分優(yōu)撫對象等人員撫恤和生活補助標準,。這是改革開放以來,,我省第23次提高殘疾軍人撫恤金標準,,第26次提高烈士遺屬定期撫恤金標準,,第17次提高在鄉(xiāng)復員軍人生活補助標準,,是近年來提高幅度較大的一次。
據(jù)介紹,,我市享受撫恤補助的優(yōu)撫對象達14000余人,。調(diào)整后,一級因戰(zhàn),、因公,、因病殘疾軍人撫恤金標準每人每年分別為66230元、64140元,、62040元,;二級因戰(zhàn)、因公,、因病殘疾軍人撫恤金標準每人每年分別為59940元,、56780元、54660元;三級因戰(zhàn),、因公,、因病殘疾軍人撫恤金標準每人每年分別為52590元,、49420元,、46290元;四級因戰(zhàn),、因公,、因病殘疾軍人撫恤金標準每人每年分別為43100元、38910元,、35750元,;五級因戰(zhàn)、因公,、因病殘疾軍人撫恤金標準每人每年分別為33670元,、29440元、27340元,;六級因戰(zhàn),、因公、因病殘疾軍人撫恤金標準每人每年分別為26310元,、24890元,、21030元;七級因戰(zhàn),、因公殘疾軍人撫恤金標準每人每年分別為19990元,、17890元;八級因戰(zhàn),、因公殘疾軍人撫恤金標準每人每年分別為12620元,、11550元;九級因戰(zhàn),、因公殘疾軍人撫恤金標準每人每年分別為10480元,、8420元;十級因戰(zhàn),、因公殘疾軍人撫恤金標準每人每年分別為7360元,、6300元。
烈屬(含因公犧牲軍人遺屬,、病故軍人遺屬)定期撫恤金標準,,不再區(qū)分城鎮(zhèn)和農(nóng)村,每人每年分別提高至21030元,、18050元,、16980元。
抗日戰(zhàn)爭時期的在鄉(xiāng)復員軍人生活補助標準為每人每月不低于1045元,,解放戰(zhàn)爭時期的在鄉(xiāng)復員軍人生活補助標準為每人每月不低于1000元,,建國后的在鄉(xiāng)復員軍人生活補助標準每人每月不低于995元,。
帶病回鄉(xiāng)退伍軍人生活補助標準每人每月提高40元,調(diào)整后為每人每月不低于520元,。在農(nóng)村的和城鎮(zhèn)無工作單位且家庭生活困難的參戰(zhàn)退役人員,,生活困難的農(nóng)村、城鎮(zhèn)無工作單位的原8023部隊退役人員及其他參加核試驗部隊退役人員生活補助標準每人每月提高40元,,達到每人每月500元,。
居住在農(nóng)村和城鎮(zhèn)無工作單位、18周歲以前沒有享受過定期撫恤金待遇且年滿60周歲(含烈士子女和建國前錯殺后被平反人員子女)生活補助標準每人每月提高40元,,達到每人每月420元,。從1954年11月1日試行義務兵役制后至《退役士兵安置條例》實施前入伍、年齡在60周歲以上(含60周歲),、未享受到國家定期撫恤補助的農(nóng)村籍退役士兵,,每服一年義務兵役每人每月生活補助標準提高到25元。
建國前加入中國共產(chǎn)黨的農(nóng)村老黨員和未享受離退休待遇的城鎮(zhèn)老黨員生活補貼標準調(diào)整為:1937年7月6日前入黨,,達到每人每月620元,;1937年7月7日至1945年9月2日入黨的,達到每人每月560元,;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入黨的,,達到每人每月480元。已享受優(yōu)撫對象撫恤補助的老黨員,,不執(zhí)行上述補貼標準,,仍按每人每月50元標準發(fā)給生活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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