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外面這么多年,,我一直處在惶恐不安當中,,經常做噩夢,也經常夢到自己回家鄉(xiāng),,看見那些熟悉的親人……”
1月13日,,在某羈押場所內,,桂敏海如是說。
身為香港銅鑼灣書店老板的桂敏海,,近日成為境外輿論關注的焦點--“銅鑼灣書店老板失蹤”的消息被香港和國外的一些媒體熱炒,,還有人發(fā)起“尋找桂敏海”行動。桂敏海是什么人,?他所謂失蹤的真相究竟又是什么,?
醉駕肇事花季少女驟然凋謝走進位于浙江省杭州市的一座居民樓,一處60平方米的小房子內,,83歲的沈某和65歲的周某老夫妻就住在這里,。房子雖小,卻有一間專門留出的臥室,,里面擺滿了一個年輕女孩生前的照片,。幾叢素菊,,還有兒時的玩具,映襯著照片中曾經燦爛的笑臉,。
“我丈夫從來不敢進來,,一進來就想到女兒小時候,從小到大的經過在腦海中出現(xiàn),。我一天到晚都在房間里陪伴女兒……我們的心是什么樣的痛,?”談到女兒,周某難掩悲慟,。她說,,房間是按照女兒生前喜好來布置的,每逢過年,,她還會把給女兒買的新衣掛在床頭,,仿佛女兒從未離去。
12年前的一場車禍,,奪去了老兩口唯一愛女的生命,。而車禍肇事者正是桂敏海。
桂敏海,,1964年5月出生,,原籍浙江寧波,1996年取得瑞典國籍,。2003年12月8日,,在寧波經商的桂敏海組了一個飯局,席間推杯換盞,、觥籌交錯,。飯局結束時,桂敏海做了一個讓他后悔至今的決定,,就是自己開車送朋友回家,。
當晚21時17分,桂敏海駕車從寧波市江東區(qū)駛往鎮(zhèn)海區(qū)途中,,經過寧波某大學時,,將一名橫過馬路的在校女大學生撞倒致其死亡。“我視力不好,,只聽見‘砰’的一聲,,就出了這個車禍。”桂敏海痛苦回憶,。
相關法律文書顯示,經檢測,,事發(fā)時桂敏海的血液中酒精含量為1.14mg/ml,,達到醉酒駕車標準,。公安機關依法認定,桂敏海負事故全部責任,。
被撞身亡的女大學生沈某正值二十出頭的青春年華,,其家庭更是不易:父親年過半百才有了這個寶貝女兒,一直視為掌上明珠,,眼見孩子長大成人,,期盼著她成家立業(yè),豈料美好希望無情破滅,,變成白發(fā)人送黑發(fā)人的斷腸之痛,。
“這個家一下子塌了。”周某說,,突如其來的噩耗,,讓她夫妻二人雙雙病倒,特別是當時年過七旬的丈夫,,從此身體每況愈下,經常出現(xiàn)精神恍惚,、抑郁,,甚至一度要自殺。
害怕坐牢緩刑期間偷渡潛逃2004年8月,,桂敏海因交通肇事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兩年,,緩刑兩年。對于上述判決,,受害者家屬提出異議,,強烈要求給予桂敏海嚴厲懲處。
因為自己一次醉駕,,讓一個幸福家庭瞬間支離破碎,,這令桂敏海痛悔不已。但是,,他更擔心自己真的因此入獄服刑,。于是,在法院判決后不久,、民事賠償還未全部執(zhí)行完的時候,,桂敏海做出了另一個錯誤選擇。
“我就開始害怕了,,害怕坐牢,。而且出了這么一檔事,我在國內實在沒法發(fā)展下去了,所以我想我還是走吧,。”桂敏海說,。
2004年11月,還處于緩刑期間,、依法不能出境的桂敏海,,按照精心設計的計劃,冒用他人的身份證,,以出境旅游的名義偷越國邊境,,輾轉多國,一直潛逃在外,。
針對桂敏海畏罪潛逃,,2006年8月,法院裁定撤銷對罪犯桂敏海宣告緩刑兩年的執(zhí)行部分,,收監(jiān)執(zhí)行原判有期徒刑兩年,。公安機關對其展開網上追逃。
桂敏海的出逃也讓受害者一家再遭打擊,。多年來,,兩位老人把生活的重心幾乎全部放在這起案件上,心中的執(zhí)念就是希望已被判刑的桂敏海歸案,,以慰女兒在天之靈,。
潛逃11年生離死別之痛讓他決心自首
潛逃的日子并不好過。期間,,桂敏海與他人合伙做生意,,但與日俱增的財富卻難以掩蓋與日俱增的負罪感和愧疚感。提起逃亡生涯,,他用得最多的詞就是“惶恐”和“內疚”,。
“出國以后,我本來以為心理壓力能夠緩解,,但事實上反而是加重了,。”桂敏海說,“一方面,,我逃避責任,,對于受害者家屬是心理上進一步的打擊;另一方面,,我偷渡出境,,不僅沒有接受原來的處罰,又進一步觸犯了中國法律,,是罪上加罪,。”
因為負案在逃,桂敏海不敢回家鄉(xiāng),無法在父母身邊盡孝,。“沒有國,,沒有家,沒有故鄉(xiāng)……古人說,,我心安處是故鄉(xiāng)。心不安,,哪里都不是故鄉(xiāng),。”他說,“我的內心是很痛苦的,,我經常用物質享受去排解這種痛苦,,實際上是排解不了的。我長期受到心理折磨,,整日做噩夢,,引發(fā)高血壓、心臟病,,痛苦不堪……”
桂敏海說,,這些年雖然逃到境外,但心里始終感覺漂泊無根,。特別是得知父親病重,,身為家中唯一的兒子,無法在老人身邊照料,,自己不止一次地想回國自首,,卻始終無法鼓起勇氣走出這一步。
就在他午夜驚夢,,糾結于是否該自首的時候,,2015年6月,家中傳來父親去世的消息,。桂敏海失去了見父親最后一面的機會,,只能寄情紙筆,在《祭父親》的長文中傾訴哀傷:“我寧愿死了以后埋在父母墳的下面,,死的時候能夠陪陪他們,。我不知道死的時候葬在什么地方,那是很可悲的,。”
桂敏海說,,這一刻,他才開始真正反省自己,,也切身體會到,,12年前,因為自己對法律的漠視,給另一個家庭帶來的生離死別,,是多么痛徹心扉,。這促使他下定決心、回國自首,。
“父親去世我不能奔喪這件事情,,對我是很大的觸動。我的母親也80多歲了,,已經是風燭殘年,,我百般思念、日夜煎熬,,心里總是有一種很強烈的愧疚不安,。我會經常突然感到非常壓抑,非常難受,。所以我一直在考慮回國自首這條路,,想把我這件事情解決了,能夠在母親的有生之年再見她一面,。”說到此處,,桂敏海淚流滿面、深深埋下了頭,。“之前一直沒有勇氣邁出這一步,,我想現(xiàn)在是邁出這一步的時候了。”
2015年10月,,桂敏海向公安機關投案自首,。
鄭重聲明:“讓我自己解決自己的問題”
接受公安機關調查以來,桂敏海寫下多份悔過書,。他說,,在下決心回國投案自首的那一刻,自己就已經做好了準備,,“我要承擔我自己的法律責任,,我也愿意接受任何處罰。”
得知受害者家庭的凄涼境遇后,,桂敏海更加愧疚難當,,希望向他們轉達自己的深深歉意。“我要向受害者家屬表示最誠摯的道歉,,對不起,!我知道對他們造成的傷害和痛苦是沒法彌補的。我會盡有生之年來贖罪,,哪怕只能給他們帶來一絲一毫的安慰,。”
得知自己回國自首被境外炒作為“失蹤”事件后,,桂敏海鄭重聲明:“我回國投案自首是我個人自愿的選擇,和任何人無關,。這是我自己應該承擔的責任,,我不希望任何個人和機構介入或者干預我回國的事情,甚至進行惡意炒作,。”
桂敏海還表示,,“我雖然有瑞典國籍,但是我真切地感到我還是一個中國人,,我的根還是在中國,。所以我希望瑞典方面能夠尊重我個人的選擇,尊重我的權利和隱私,,讓我自己解決自己的問題。”
經偵查,,桂敏海還涉嫌其他犯罪,。相關涉案人員正在配合調查。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據(jù)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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