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李佳陽)記者從市公安局獲悉,,為減輕進京路上治安檢查站壓力,,自10月18日起至27日,進京車輛(貨運車、出租車除外)可辦理《安檢證》,,《安檢證》采取源頭審核發(fā)證,、免費申領方式,。
進京車輛可以到派出所申領,,申請單位到實際經營地或注冊地派出所申領《安檢證》。個人申請的,,車輛駕駛人到屬地派出所出示本人身份證,、車主身份證、本人駕駛證,、車輛行駛證等材料,,簽訂《個人承諾書》,;也可以到出入境管理部門申領。外國人,、華僑及港澳臺居民申領《安檢證》的,,到居住地縣級以上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申請;也可以到城區(qū)街面警務站申領,。城區(qū)街面警務站只受理居民個人車輛申請,,由申請人出示本人駕駛證、車輛行駛證,,乘客身份證,。另外,《安檢證》設置了有效期限,,其中警務站發(fā)放的《安檢證》3日內有效,;派出所對單位和個人車輛發(fā)放的《安檢證》一經辦理,,有效期至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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