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曉新 去年10月1日,家住眉山市青神縣的駱女士把銀行卡弄丟了,這張卡是以母親的名義開戶的,。補辦時,銀行告知駱女士,,需要開戶本人來辦才行。這把駱女士急壞了:母親因為三次腦溢血全身癱瘓,,沒有語言能力,,跟父親住在山西,駱女士出示了母親身份證復印件,、家里的戶口簿,、母親病歷、村委會證明,,銀行均未認可,。一名銀行主管告訴駱女士,除了其母親本人來辦,,唯一能想到的辦法,,就是等駱女士母親去世之后,,再去做公證,。(4月18日《華西都市報》)
銀行的兩個辦法,讓人覺得一陣寒意襲來,。前者,,全身癱瘓的老人,難道還得抬著上銀行,?后者,,這無異于咒人。當然,,銀行遵循的,,是所謂“鐵”的制度。
人固然要靠制度維系正常的秩序,,但正常的秩序,,首先是建立在和諧的人際關(guān)系之上,即使是“鐵”的制度,,也應該有人性之光閃爍,,也能感受到人性的溫暖。
現(xiàn)在類似的“制度冷漠”并不鮮見,,當然也有諸如對客戶負責,、資金安全之類的理由,然而,有時這不過是道德責任缺失的遁詞而已,。比如“母親身份證復印件,、家里的戶口簿、母親病歷,、村委會證明”已經(jīng)足以化解銀行風險的擔憂,,全身癱瘓也非得“本人來辦”實質(zhì)上已與安全無關(guān)。如此的所謂制度的“剛性”,,顯然是抽去了人性這一制度的靈魂,,于是,人與人的關(guān)愛,、相助都失去了位置和理由,。
也因此,所謂的鐵面無私的制度,,與制度“以人為本”的內(nèi)涵,,已完全相悖,比如,,雖然按照制度,,需“本人來辦”,但這顯然是在正常的情況下,,于病重老人,,采取符合人性和道德的變通處置辦法,應是制度的題中之意,,也能真正體現(xiàn)服務行業(yè)的服務精神,。顯然,“鐵”制度固然沒有錯,,但如果執(zhí)行者道德貧乏,,那么,所謂制度之“鐵”只能讓人心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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